第三,孔子讲得是人情,并非全是道理,更不是“法理”。倡导“大义灭亲”的人,往往都是对别人说的。试想一下,如果你自己真摊上了这种事了,你是会选择“隐”呢还是会选择“告”呢?恐怕你还要左右权衡一下利弊,到底是该“隐”还是该“告”吧?如果你不是义无反顾地主动选择去“告”的话,那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。
第四,如果爹偷了一只羊,儿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正直就去告发,那执法机关是处理还是不处理?要是不处理就是执法人员渎职;要是处理的话,案件所涉金额还不够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的车马费。这里的语境是“攘羊”,不是“杀人放火”。
第五,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为什么我们一般人首先想到的是隐“恶”,而不是隐“善”呢?我们一般人都认为,当然是隐“恶”了,“善”还用隐吗?扬善还来不及呢。但其实不是,“有心为善,虽善不赏;无心为恶,虽恶不罚。”要隐的不仅仅是“恶”,很多时候“善”也得隐。就像别人当着爹的面夸他儿子多么能干、多么厉害、多么有才、多么优秀,爹多半会说:“哪里哪里,我儿子没您说得那么厉害。”这其实也是“父为子隐”的部分。爹如果嫌别人说得不够,我儿子明明是100,你才说了10,还有90没说出来呢,我再补充完善一下、大书特书,那势必是要惹人讨厌的。
第六,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这里的“隐”不是一种主动的隐,而是相对被动的隐,并不是我们通常以为的故意隐瞒、打死不承认、打死也不说、没有是非观念的意思,而是不主动张扬、不四处传播、“家丑不可外扬”的意思。见谁都把自己家的丑事抖个底净,那不成了“缺心眼”了吗?至于等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的确切证据时,办案人员已经找上门与您核实了,这个时候做亲人的再承认确实是有这么回事,那就另当别论了。
正确理解古圣先贤的思想,是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前提。我们在评价古代典籍思想时,必须先要把前人放在那个特殊的年代、那个特殊的语境里才能真正理解前人的动机和用意,不可将之做机械教条式的理解,断章取义更是要不得的,任何人文思想精华的内涵都必然会随时代不同、随地域不同、随语境不同而不同。很多时候,我们对古代思想的歪解,恰恰证明了一点:并非是古人说错了,而是我们自己理解错了或者我们根本就用错了地方。一味地以今非古,并不能证明古人不明,反而能证明今人的糊涂。古人已经做完了自己该做的事了,至于对古代经典如何进行当今时代的阐释和改造、甚至超越,那才是今人分内该干的事,这才叫“与时俱进”。唯有此,将来才可能有“文化复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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